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什么,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

作者:鹰潭贵溪市律师 时间:2024-05-08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根据以上内容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什么
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,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。
依《刑法》第200条的规定,单位也可以成为集资诈骗罪主体。
主观要件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,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
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。
1、构成集资诈骗罪的,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:
(1)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,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
(2)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
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。
2、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,根据集资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,确定基准刑。
3、构成集资诈骗罪的,根据犯罪数额、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,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,决定罚金数额。
4、构成集资诈骗罪的,综合考虑犯罪数额、诈骗对象、危害后果、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、量刑情节,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、人身危险性、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,决定缓刑的适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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